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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二章 秦铮喜欢当大小姐的狗(2 / 2)

大小姐天生便该花团锦绣的活着。

受人追捧,高高在上。

一如明月高悬。

别说什么跌入泥里,那样的娇软、高贵的一个人,便是惹上一点尘埃,都是十恶不赦的罪过。

更不要说是由他造成。

秦芝骂他是许书漾的狗。

但狗有什么不好?

忠诚、执着、绝不背叛。

眼底只装着主人一个。

秦铮喜欢当大小姐的狗。

野狗能厚着脸皮舔她的手,能将她的金簪藏在心口,却永远也奢望不起心底的姑娘。

回到京城每两日,果然宫里传来消息。

今年的祭月法会,就在宫中举办,且比往日都更加隆重盛大。

此消息一出,整个京城都热闹起来。

尤其是家中有女儿的,立刻积极准备起来,谁又不想在这样的盛会上扬名?

如此一来,陛下因围场遇刺,提前结束秋a的事,鲜少有人再提及。

旧事逐渐被新鲜取代。

京城依旧繁荣喧嚣,一切风平浪静,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过。

“这个‘月花仙’是要比的,”许书漾坐在梳妆台前,由琴韵给她脖颈处的伤口抹药。

虽说重来一世,她已不再执着于美貌。可她到底是女子,不执着和不在意之间,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。

“已经很淡了,只是你皮肤太白,新长出的肉才那么明显。”李惠安将许书漾想要抓挠的手拦下,“忍一下,别又抓破了。”

受过伤的地方长出新肉,总是痒的厉害。

许书漾总也忍不住想要摸一摸,再挠一挠。

不需要李惠安提醒,她也知道这样不好,只好说些其他转移注意力,“各家展示才艺,宫里的娘娘们投选,最终由太后娘娘评选才貌最佳者作为当年的‘月花仙’。”

“表姐,你想展示什么才艺?”_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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